只工作十天就不辞而别,到了年底来要工资一个工人未签合同(他属于合同工,到了月底办卡,拿工资),只工作十天就不辞而别(50一天),到了年底来要工资,我给他买了保险320元,我又只是个二包,工资打卡,我碰不到钱,我自己就是个打工的,不是什么大老板,这样的工资我怎么算,我不能自己掏腰包,又不想找大老板,显的我没能力,还有一个问题,工资是一个月压一个月的发,他没有工作到发工资的那天,办不了工资卡,我可以不可以算他旷工,求助懂劳务的专家,谢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不过他只做了十天就不辞而别了,现在来要工资是否有证据证明他工作的具体事实呢,一个月压一个月就是拖欠工资,他不辞而别可以算是旷工。你只要把他在职期间的工资算给他就行了。工资是一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形式,但这种支付是以提供劳动为前提的。如果说你的考勤中,这位“工人”违反公司制度没有任何口头和书面的通知就长期旷工,那么就不能支付其旷工后的费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如果他的行为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就他所提供的天的劳动应该按约定来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