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本人在老房子边上搭建一间小房子,工程很小,弟弟帮我请了一个42岁瓦工师傅,问他包工要多少钱,他说就几天的事,做几天算几天,2009.1.13日开工,1.14日下午4点钟左右,本人不在现场,他自己本人造架粉刷墙面,一头是用人子梯,另一头是用铁锹造架的,铁锹一头搭在新墙上,另一头搭在老房子的钢窗门上,钢窗门没有做任何固定,高度约1米6,上面放了一块木板,瓦工师傅在粉刷墙面时,铁锹搭在老房子的钢窗门上的一头滑落地面,导致瓦工师傅左腿粉碎性骨折。当时本人的弟弟在瓦工师傅一眼看不到的地方帮忙搅拌水泥,听到声音后过来一看,事故以发生,马上打电话通知我,本人立即送瓦工师傅去医院抢救治疗……请问律师我是否有过失?如果有,我应该承担部分多少责任?我应该补偿他哪些费用?
若为承揽关系则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关键是要分清是雇工关系还是承揽关系?才能正确的分清是非!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你不必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