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财产问题你好,我2008年7…

关于婚后财产问题你好,我2008年7月结婚,结婚前我无财产,男方有4万余元,11月男方买一辆新车,11万,发票在男方手上,现在想离婚,请问车子我可以分吗,如果分可以分多少,另外12月男方擅自将他银行卡上的5万元转走,说是借给他姐姐,请问这笔钱我可以分吗。另外,离婚原因是他有其他的女人,如果有证据我可以获补偿吗,

首先:婚前的万元是其个人财产。其次:婚后买的车是共同财产,你可以分得一半。再次: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的事实可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请求法院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给对方。最后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女人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要有证据能证明对方有过错,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法定情形,才能获得赔偿。、领取结婚证后,你们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其财产的归属,就属于共同共有。新车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他姐姐处的仍属于你们共同的债权。你可以分得一半。车子和债权你都有权分割,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车及五万元可分得一般,若有证据证明其有外遇,可主张过错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