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休!我07年8月底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合同是当年的12月5日签的,同事说一年后可以年休,后来我一直没有休,直到08年的12月15号我休了那5天的年休,同事告诉我新的一年后就可以重新休年休了,所以年底都休完,09年又是新的一年的,又有5天了。我想问一下年休到底是从入公司开始的一年后可以年休还是需要签合同后才可以呢,另外像我这个情况的话具体是什么时间可以休呢,或者是09年是不是可以重新有5天的年休呢,谢谢!
国务院于年月日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至年月日起施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颁布了相应《企业职工年休假实施办法》。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一)工龄累计制:年休假天数要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二)累计工作不满年的,年休假天,累计工作已满年不满年的,年休假为天,已满年的,年休假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三)新进员工年休假天数折算法: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满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年休假的安排(一)职工年休假一般在公历年度本年度内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二)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在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后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三)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