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婚先育我与女朋友在一起四年了,并有…

末婚先育我与女朋友在一起四年了,并有一个二岁的女儿,但还没有结婚,现在她跟另一个男的在一起,我有没有理由找他们赔偿一些损失,另外我去女方娘家的钱可不可以要回,还有小孩归她,她在法律上有没有理由找我要抚养费.

、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赔偿损失,没有法律依据。、给女方娘家的钱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具有同行的权利和义务,故你同样有抚养自己非婚生子女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