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父亲一直不给抚养费,可以要求一次支付吗?各位律师好,我外甥女今年3岁,2008年5月时我妹妹与她前夫经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归我妹妹抚养,孩子父亲被判每月给孩子400元生活费。但是自从离婚后,只前3个月支付了抚养费,从2008年8月份到现在,一直没有在给孩子抚养费,并且也一次没有来看孩子。我想请教一下,这样的情况,我妹妹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男方一次支付若干年(例如5年)的抚养费,并且解除孩子和他的父女关系,以后不在和他有任何关系。如果法律不支持上面的说法,是否可以不要抚养费而解除我外甥和他的父女关系呢?另外,由于现在他根本不来看孩子(可能已经再婚了),我们想给孩子改姓名,不知是不是需要征得孩子父亲的同意呢?另外,我妹妹结婚前是在包头工作,城市居民,一直在包头上养老保险,结婚后嫁到北京,变成北京农村户口,但是现在找工作后,养老保险没法转移到北京,不知这个如何解决呢?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盼早点得到大家的回复,带我妹妹和外甥女先谢谢各位了祝各位过年好!事业新旺!
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血脉关系不能解除。对于尚未发生的抚养费,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法院不会支持的。保险先可以不动,也转不了,先在北京继续交就行,以后再转,国家正在考虑这个问题。申请强制执行。匿名多谢王律师!请问给孩子改名字需要办什么手续吗?匿名我这月离婚了,是不是可以用东西当作扶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