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退休职工丧葬费补贴是多少…

2009年度退休职工丧葬费补贴是多少2009年度退休职工丧葬费补贴是多少

死者单位所在地不同丧葬费、抚恤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且不同,要看死者是在什么地方。各个省由各个省的规定,湖北的标准是一、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个月,低于元的按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个月,低于元的按元发给。二、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个月,低于元按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个月,低于元按元发给。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职工生产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有困难的,可按月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直至受供养者失业供养条件为止。其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按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目前,在执行此标准时,省会城市低于元,地级城市低于元,县级以下城镇低于元的,可分别按、、元的标准发给);供养人或人以上的(不含超计划生育的子女,下同),其补助标准不得突破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的%。因工死亡的职工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个别遗属在执行过去的文件中,其生活补助费同于现行标准的,可继续执行。待与此标准同步后,再按此标准执行);供养人或人以上的,其补助标准不得突破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的%。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档次的基础上另增加元。四、凡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工死亡和连续工龄在五年以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城镇职工,按上述一、二、三条标准享受有关待遇;连续工龄不满五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企业职工(含农民合同制职工),按上述一、二条标准享受有关待遇。湖北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死亡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鄂劳险[]号各地不同,胡律师已经告诉你当地的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