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担保问题我父亲把他的教师证和身份证借给他学校的校长,做贷款担保人,可是那个校长到农村信用社给他的一个朋友贷了一万元钱,本来应该三个教师证担保,银行信贷员认识校长,所以就只用我父亲一个人的教师证就贷出款了,现在那个人不还贷款,已经三年了,请问以后银行会让我们还这笔钱吗?还有校长给我们写了一个证明;他说如果银行要我们家还钱的话,他会替还,不用我们还,他在上面只签了字没有盖章,请问这个证明在法律上有法律效力吗?
有可能超过了诉讼时效,银行不能再追究,但还需要依据具体贷款担保合同内容。如果校长承诺其还款,有法律效力该贷款保证合同无效,因你父亲没有在合同上签字,属于无效合同.你父亲不用承担还款义务.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