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老板是否承担责任?2009年1月20日,我邻居的儿子尹某(10岁)和一个4岁的孩童,在隔壁商店买了一块钱的“水雷”(一种爆炸力较强的鞭炮),当时商店老板还点然了一根香让尹某去放水雷,在燃放水雷时4岁的孩童眼睛被炸伤,请问商店老板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商店老板及尹某(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都有责任,应按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小孩的父母因监护不力,也应自行承担一定的责任.要了解当时的情况才好判断如果商店老板卖的水雷有问题,那么他将有责任,如果没有,那么他将没有责任,但是,尹某的父母和孩童的父母均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