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患病,半年后无情丈夫要求离婚!盼助!紧急求助:我姐于08年2月份结婚,5月份检查出患有Ⅰ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现无可以治愈的方法,需要每天注射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约500/月,血糖控制不好的话,就会患并发症,有一定的遗传性)。后由娘家照料。期间男方家表现冷淡,并于7月提出离婚!理由是不能生育。问题补充:查出患病以前,双方感情很好,糖尿病现无医学证明有遗传性,如果不得并发症的话,每月花费起码在400元。若患并发症则很难治疗,娘家现在经济条件也不好,务农。但在去年一年就为其花费了近1万元(曾在湘雅医院住院),且细心照顾。男方家庭条件一般,但在得知患病后表现冷淡,并于新婚后未满一年就提出离婚,其行为令人发指!令女方家属不能接受!伤害了女方的感情,并且医生认为糖尿病病人的精神状态对病情的影响极其突出,所以不能不说现在女方并发症的产生男方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为治疗期间,且以后每月药品花费大约500元,现在并任何经济来源,请问若同意离婚的话,按照一般情况法律能支持多少的赔偿?是否支持每月支付部分药费,请解释详细一点点,万分感谢!!!您的建议将会十分重要!!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的义务,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的补助,双方可以协商,如果不成,法院会判决。但是这只是体现人道主义原则。赔偿是不可能的,不过你可以以感情未破裂为由,暂不同意离婚,但这不是长久之计。你可以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请问若同意离婚的话,将能获得怎么的补偿?要求赔偿难度很大可以不同意离婚比较好些。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要求赔偿比较困难,但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帮助。建议现在不同意离婚、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可以不同意离婚;、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离婚的话,可以向男方主张适当的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