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产假期间公司主管以私人理由不同意…

流产产假期间公司主管以私人理由不同意安排工作岗位我于01年6月29日入司,自2001年11月1日起每年与公司签订一年期合同,07年12月1月起签三年期合同,因我08年12月有做流产手术,向公司请假一个月,请假期间我的主管因私事和我老公争吵,请假期满后我去上班,公司要求我和我老公向主管道歉后才能安排工作岗位,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另我08年1月至6月月工资1500元,7至9月月工资1600元,10月起至今1100元,我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双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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