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离婚,我不同意。她偷了我的钱包。现在离婚了,她仍不还,咋办?妻子要离婚,我们达不成协议。现在已在家中分居,前天我要到外地开重要会议,临行前才发现忘在家中的钱包找不到了,内有身份证,银行卡3000元现金300元等,多次找她谈,她说:“她没有拿,但可帮我找”,结果使我没有成行,请问如果我要报案的话,是向本单位保卫科还是向公安局报案好?报案有无时效限制,如果查出是妻子拿的。她会受到什么处分。经过了二个多月的离婚诉讼,现在法院已判决我们离婚了,她仍不还我的钱包,咋办?
妻子拿的没有处分。你得证明她拿了,这样你可以要求返还,去法院都可以,但如何证明,她如果不承认的,你丢的主要是身份证,自己补办一个得了。你可以报案,但公安机关也很难查出.向公安局报案。查出来了也难以认定盗窃!因为毕竟是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