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害我08年11月因跟洗浴中心服务员因为口角发生互殴,双方都有受伤,我报案,派出所出警,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各自治伤(没有签任何东西)。但现在对方父亲去派出所要求我赔偿医药费等费用2万元,并对其儿子的伤做了司法鉴定。我因为没有在意回有后账,当时没有去医院,就是在家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但在派出所通知我去调解后,找人在医院开了一个诊断证明(日期是08年11月)。其父亲说他儿子6岁时开始有脑积水,司法鉴定结论是“轻微伤,外伤可加重脑积水体征”。我的伤势是:右额头3CM伤口,眼睛浮肿。我现在也要求对我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也是轻微伤。其父亲说的条件我难以接受,可能调解不成,就会进入民事诉讼,请问对方因原来就有脑积水这个病,法院会如何进行采信。
那是对方的原因,怎么赔偿,赔偿多少主要是看你们发生了多少费用。首先应确定双方责任,然后才是赔偿金额。